简介:在执行法律过程中,由于部分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不能全面涵盖执法实践的所有问题。随着执法的深入,大量的行政批复出现,弥补了执法的空白,但行政批复的效力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本文通过梳理相关规定,厘清行政批复的法律属性、种类,对行政批复法律效力的判断依据进行了探讨,提出在行政批复的制定主体、内容合法合理以及形式上都应当遵循一定的标准。并对现行卫生行政批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今后卫生行政批复的适用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简介:2018年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卫生健康委的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简介:为了指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切实做好《条例》贯彻工作,进一步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2018年9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简介:国卫办监督发[2018]22号2018年9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部分地区一些公司以“胎儿摄影”名义为孕妇提供四维彩超服务,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严禁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行政批复法律属性和效力问题研究
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就《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答记者问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部署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严禁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