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中,影响经营业绩的因素非常复杂,经营业绩表现趋于多元化,不仅包括财务方面的业绩,也包括管理方面的业绩;财务方面的业绩也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单一的能力指标,若要全面反映公司综合业绩的整体特征,对公司经营状况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估,就需要建立一个基于所有主要财务指标的综合评估体系。文章以江苏制造业上市公司为例,选取了江苏省204家制造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从多个方面选取了十九个财务指标,应用因子分析法,构建多维度的综合绩效评价模型,并利用模型对2015年江苏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综合绩效进行了评价分析,同时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对提高江苏制造业上市公司综合绩效水平提出了相关建议。
简介:审计机关查处商业贿赂,必须首先明确商业贿赂的法律界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已成为一个法律问题,商业贿赂已成为一个法律术语。我国的1979年刑法、1997年修订后的现行刑法和19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未直接使用“商业贿赂”这个术语。刑法等法律规定包含了商业贿赂行为。我国现行刑法共规定了8种贿赂犯罪,按照犯罪主体不同,包括贿赂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单位的6种贿赂犯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规定在第8章贪污贿赂罪中,由检察机关管辖;贿赂主体为非国家工作人员、非国有单位的2种贿赂犯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规定在第3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3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中,由公安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