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工交部门一直站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沿。特别是在企业改革方面,为利润留成、两步利改税、承包经营、“两则”“两制”、1994年的税制改革以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等改革政策的执行作出了突出成绩。新的机构改革后,如何适应新的形势,为财政工作再作新贡献,促进工交工作再上新台阶,本刊记者为此专访了省财政厅工交处余洪初处长(以下简称“余”)。
简介:基本案情某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2006年6月以85万元每亩的价格在市区取得拍卖地块86亩,拟开发安康一期和二期两个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其中安康一期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于2007年11月竣工;安康二期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尚未竣工。2007年1月安康一期取得预售许可,上半年实现预售收入7260万元,到年底实现现房销售收入6200万元。当年结转开发成本11455万元,分别为土地地价3655万元、建安成本及材料6880万元、拆迁补偿920万元;期间费用968万元,分别为利息支出323.62万元,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644.38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740.3万元,已纳所得税款97.911万元。安康二期准备从2008年1月预售。
简介: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4]15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4]151号)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内国有破产企业及市级统筹区外市级及市级以上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余命医疗费提取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415元(人均不低于24055元),退休人员人均寿命以2000年主城六区人均预期寿命77岁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