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篇文章提供了一个关于法经济学分析如何通过增加对真实人类行为的关注而提高的广阔视野。这篇文章的目的是通过引入一种更准确地理解了人类行为及其原因的选择观,提出法经济学分析的一个新方法。行为经济学与传统模型比起来,似乎更能预测和解释那些协商失败而交由仲裁者终结的谈判。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指出有限理性,尤其是禀赋效应,对传统的法经济学主张提出了质疑。作者用行为经济学解释法律内容的机制是简易、传统的,是对先前许多关于事后偏见研究的直接推测。事后偏见在侵权法制度中似乎根深蒂固,以至于人们即使唤起法官对它的注意,法官(更不用说陪审员)可能也难于承认或者解决事后偏见。
简介:马克思在他的经济学巨著《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的序言中指出:“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经济运动规律”,所要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①。据此,在俄国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在第一章都开宗明义地写道:政治经济学是关于生产关系的科学,它研究人们的社会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然而,政治经济学是对特定经济制度中经济现象与经济活动规律的揭示,它总是与一定经济制度中的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相联系,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脱离现实背景的政治经济学是没有生命力的。在今天,马克思主义理论仍然是我们进行经济建设的理论指导。不过,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其主旋律是和平与发展,社会主义
简介:一、国内社会选择理论研究的现状人类社会的各种集体决策是否能够真实反映个人偏好?我们能否找到对不同的社会状态进行公正的排序或评价的规则?各种选举规则能否保证如实反映选举人的利益诉求?这些都是涉及到人类社会福利水平的重要问题,同样也构成了社会选择理论的研究主题。显然,社会选择是一个古老而又充满挑战的领域。随着著名经济学家肯尼思·阿罗(KennethJ·Arrow)和阿马蒂亚·森(Amartya·K·Sen)因为在社会选择理论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对福利经济学做出了重大贡献。相继荣获了1972年和199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标志着社会选择理论已经成为经济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有学者认为,社会选择理论是近二三十年来现代经济学的最新发展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