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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知识产权法与刑法侵犯著作权罪在有关“发行”的定义上存在发行权与发行行为的两种不同规定,这是权利解释与行为解释的两种不同法律判断。刑法及其司法解释超越知识产权法对侵犯著作权罪发行行为作出独立判断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侵犯著作权罪发行行为的实质内涵是将制作完成的侵权复制品发出。侵犯著作权的产品被非法复制后的首次销售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发行行为,首次销售后,针对该批侵权复制品的批发、零售行为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的销售行为。

  • 标签: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侵犯著作权罪 行为构成 销售行为 发行权 司法认定
  • 简介:志丹县双河乡豆制品加工厂位于双河乡政府驻地,志丹县城南部,1987年建厂以来,始终遵循双河乡党委、政府“乡办加工,村抓种植,乡村联动,一体开发”和“强乡富民”的办厂宗旨,把黄豆系列开发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遗余力地抓好豆厂的管理提效工作,进一步牵动全乡乃至全县和周边县区黄豆产业的开发,经过十多年的实践,

  • 标签: 志丹县 双河乡豆制品加工厂 生产经营管理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已于2005年9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65次会议、2005年9月2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8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3日

  • 标签: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 有关问题 录像制品 侵犯著作权
  • 简介: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进口申报不实但最终成品品实现出口,由于并未实际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因此该行为的违法认定以及处罚在海关行政处罚实务中产生了一定的争议。作者通过对《海关法》第100条规定和《海关处罚条例》第15条第4项规定的充分阐释,认为从进口申报不实的环节来讲,该申报不实的行为显然影响了海关税款的征收,应当根据《海关处罚条例》第15条第4项的规定进行处罚。由于该违法行为已经符合构成要件,因此,至于成品是否实际出品,不应受事后发生行为的影响,并不影响该违法行为性质的认定。

  • 标签: 行政处罚案 违法行为 货物申报 加工贸易 玻璃钢制品 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