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报载,2003年12月5日零时至7日零时,在湖南省株洲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株洲市全体环卫工人集体放假48小时,目的是让满地的垃圾唤醒市民的环卫意识,“体会环卫工人劳动的重要性”。结果是,两天时间,株洲城垃圾成山,污水横流,臭气熏天。48小时后,尽管环卫工人连夜清扫,市政府也组织了许多机关干部、志愿者帮忙,8日的株洲,大街是搞干净了,但背街小巷仍垃圾遍地,市民怨声载道。对于行政不作为的危害,人们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但是对于行政“胡作为”的弊端,人们却未必有多少识见,甚至,在某些时候,“胡作为”还被当作一种新鲜的举措,披上眩目的外衣,招摇于世。
简介:实现依法管理城市是我国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要从理论到实践上解决好城市管理法制化问题,其关键是正确处理好城市行政管理和法制管理的关系。城市管理的主体是城市政府,其具体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城市法制管理是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城市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具体体现。由于城市法制管理集中规定了城市行政管理的各项规则和要求,城市政府通过实施这些法规,就能促进行政管理职能和任务的实现。因此,城市行政管理必须通过法律并依照法律来实行。这就是“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一、目前广州市行政管理的现状广州市提出在下世纪初叶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其发展前景和奋斗目标是鼓舞人心的。然而要实现这样宏大的跨世纪发展目标,必须清醒地看到广州市行政管理的现状,正视存在的问题。城市管理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搞好城市管理,应该借鉴、学习外国的成功经验,从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一条依法行政的路子。在这方面,广州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依法治市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1986年广州被国务院确定为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进行法制建设工作的试点城市。广州市为此制订了《广州市法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988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