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预算审查监督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的预算审查监督法律制度一直存在着地位缺失、对预算草案、调整和决算监督不力的缺陷。为此,从实体而言,预算法律制度必须在主体、分项审批的责任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在程序上,重在审查时间上进行修改,从而建立适合我们国情的预算法律制度。
简介:多数国家对外资银行的进入均采取了慎重的态度,对市场准入限定了一定的标准,我国也是如此。根据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设立外资银行的申请者应当已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提出设立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的申请者应当是已经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提出设立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最近在华设立的一家分行已正式营业一年以上;设立合资银行的申请者中的外国合资者应当已经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提出设立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这些准入条件有利于提高外资银行运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存款者的风险。
简介:近年来,我国因解决医疗损害赔偿争议究竟应适用什么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很大争论,形成了两种不同观点。以医疗卫生部门为主的一种观点认为:解决医疗事故中的人身伤害问题只能适用由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其理由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调整发生医疗事故后的医患关系的特别法,当然应当适用之;但以社会大众和人民法院为主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已严重滞后于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不能很好地调整发生医疗事故后的医患关系,尤其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更是体现不出对受害人的权利保护。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时,事实上已不再适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转而适用《民法通则》等民事实体法。自
简介:概述在美国,学校安全属于公共安全的内容。学校安全意味着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美国的学校安全实际上是一个大安全的概念,学校安全是指学校环境及学校活动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家庭、护理人员、学生、学校职员以及社区)所感知并体验的安保,从内容看,学校安全包括情感(emotion)和人身安全;从对象看,学校安全包括学生、教职工和学校安全。此外网络安全、环保安全也属于学校安全范畴。美国教育法典规定了对网络安全和学校石棉制品的限制。学校安全广泛,影响因素各异,学校安全的管理和防范也不相同,这就要求通过立法来加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