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于以荀解荀的方法论自觉,本文取一种元伦理学的进路,在荀子本人“共名与别名”的逻辑架构之下,内在于荀子哲学的固有脉络考察和分析了荀子㈠性”概念的多重意涵,揭示了荀子人性理论的多层次性,进而在道德主体的理论层面探讨了荀子人性观念的语境、意义及其哲学重构的可能性。本文以如下三个基本问题为线索:第一,荀子的性恶观念在何种意义上是成立的?第二,既言性恶,则善从何而来?易言之,善在荀子那里是否也具有某种意义上的先天根据?第三,如果对第二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这是否就意味着苟子人性理论中存在着结构性的悖论和矛盾?通过对这样三个基本问题的讨论,本文认为,荀子的“性”概念乃是一种结构论的人性观念,而非本质论的人性观念。
简介:在儒家思想中,仁是个体对自我生命的体悟和自觉,具有个体性。天命体现社会历史文化的核心价值,具有普遍性。理论上,仁发生的个体性与人格评价的社会性之间存在张力,如果一个人一味本着良善的初心做事而忽视社会价值追求可能最终成为不了君子仁人。在孔子,仁心发生后由天命引导,使个体仁心能够与社会良知结合,形成完整的道德成长机制。但是,孔子之后不少儒者虽然对仁的道德主体性大加弘扬,却忽视了天命在仁的实现中所产生的引导与规范作用。所产生的后果是,仁独自承担起自我做主的道德责任,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了道德意志的任意性。因此,天命作为社会道德的普遍原则能够也应该为仁的发展与成就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