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新型的经济组织,它有利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行政企分开,促进生产经营发展.但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为:1.产权关系不明确.一些股份合作制试点企业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设置的“联社集体股”、“企业股”,其资产增值部分不算增股;有些企业将原有的资产供股份合作制企业无偿使用,产权关系混乱,集体股权益受损.2.资产未经认真评估和界定.有的虽由当地经管站进行了资产评估、验资,但未按验资结果进行产权界定,核定股份构成,造成股权不实.3.“联社集体股”无明确的产权代表.“联社集体股”中,除了乡联社集体投入的资金外,还有一部分属于乡财政投入的资金,属国有资产.但在试点企业中没有明确这些资产的股权代表.
简介:在日常具体工作中,进料加工业务的退税管理历来是出口退税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许多特殊情况难以把握,从现有管理上也无政策依据可运用,需进行特殊处理。外贸企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采取作价销售方式但未按正常程序、规定到主管出口退税机关进行备案的业务,就属于一种特殊情况,笔者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谈一点对此类问题的处理意见。企业进口料件未备案,此种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是经常发生的,大部分是因为企业对出口退税业务生疏,根本不懂得出口退税的操作程序和管理规定,导致业务已经发生了还懵懵楞楞不知备案;再者是个别企业不够重视,延误了备案时间或备案材料遗失无法备案。 对上述问题的处理,财税字(1997)14号文件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