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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案情简介原告上海避风塘美食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避风塘"是其公司名称,在经营中十分注重广告投入,使"避风塘"成为上海地区餐饮服务行业中较为知名的服务名称;被告上海德荣唐美食有限公司在其招牌、匾额、店堂餐桌以及广告上擅自使用"避风塘"字样,侵犯了原告的企业名称权和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权,是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 标签: 不正当竞争 名称权 广告投入 通用名称 公司名称 区别性
  • 简介: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的性质,目前学界尚存争议,主要包含法定主义说、一般条款说以及有限的一般条款说等三种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作为一般条款主要有商业道德适用模式与损害结果适用模式两类,不同适用模式存在着内在不足与外在缺陷。基于问题导向主义的思维,本文从推进一般条款适用模式朝向客观化发展、加强消费者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注重不同适用模式相互衔接配合,以及化解现行规定与传统思维带来的难题等多个维度,提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适用模式的改进建议,以适应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司法实践需要。

  • 标签: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般条款 适用模式 互联网 新型不正当竞争
  • 简介:行为人出于攀附他人注册商标知名度、无偿占有他人商业信誉的侵权故意。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登记为自己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行为人在从事与注册商标所有人相同的服务中使用自己企业名称时.字号的字体不存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突出使用或者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的情节,虽然不构成商标侵权,但由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也产生使消费者混淆或可能混淆市场主体以及服务来源的使用后果.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

  • 标签: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商标侵权 公司 注册商标 上海 南京
  • 简介:(2006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2次会议通过2007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7]2号为了正确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依法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

  • 标签: 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 审理不正当竞争 应用法律
  • 简介:此案因为是我国首例围绕关键词搜索产生争议的案件,故在审理过程中曾经引起国内知识产权界的关注。此案的处理涉及关键词搜索网址的原理及其属性,网址改变当事人自己能否控制;由谁向网络服务商提出修改申请;以及网络环境下违约与不正当竞争的把握和法院处理涉及网络技术案件应当采取的中立原则等问题,很有典型意义,对此笔者均进行了分析探讨。

  • 标签: 搜索 侵权 认定 处理
  • 简介:商标本质上是一种"来源标识",其基本功能是为消费者识别被标识商品的来源提供保障,商标权的设置和保护应当围绕商标的实质和功能进行,商标意义上使用商标标识引人混淆是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可依《商标法》得到保护。立足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具有模糊性和灵活性,实践中大量存在非商标性使用商标标识等无法依靠商标权保护的情形,应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补充作用,特别是适用其一般条款,以提供商标法以外的恰当保护。

  • 标签: 商标侵权 不正当竞争 关键词搜索 商标性使用 诚实信用
  • 简介:教育部出台规定,禁止高校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该条款的合理性有待法哲学论证。同意理论基于伤害原则、理性人假设及权力中立性要求反对规制;但权力批判分析揭示了师生关系中的权力利益结构,否定了同意之有效性。应当秉持效果主义法律观,考察师生恋的社会影响,证成禁止的正当性。

  • 标签: 高校师生恋 法哲学 正当性
  • 简介:环境不正义的决策过程与结果,使社会弱势聚居之小区更容易受到环境污染的伤害,而环境污染为小区所带来的各种影响,又使得小区居民更加弱势。环境正义运动的主要诉求之一,就是要使民众有意识地参与环境政策过程。本文以此为基础,观察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华伦郡多氯联苯掩埋场抗议事件的发生,与其後二十几年的发展。本文从四个方面观察华伦郡这段抗议与矫正环境不正义的历史,分别是诉求观点、专业能力、政治结盟以及政策回应。研究结果得出四点结论:首先,能够引起广泛共鸣的环境正义诉求,是帮助小区内外联盟的重要基石;其次,小区居民专业知识与态度的培养,有助于提升居民与政府部门沟通的层次与地位;再次,弱势居民政治力的提升与政治结盟,是提高居民受害事实与基本权益能见度的重要管道;最後,政府的正面响应提升了民泉与政府共同合作解决小区污染问题的可能性。

  • 标签: 社会环境 环境污染 垃圾填埋场 居民 公正 补救
  • 简介:<正>3月13日出版的《书刊导报》,以一版头条地位加“编者按”发表了段献民的《为世人前所未闻,为学者前所未想:震惊人类的发现——《红楼梦》应有两部;王国华替曹雪芹完成“太极红楼梦”》一文,迅即为《文摘周报》、《文摘月刊》、香港《文汇报》等报刊所摘载,可以说产生了“轰动效应”,但湖北大学中国古代小说戏曲研究所所长、武汉《红楼梦》学会会长张国光教授于3月17日、24日在为该校中文系元明清研究生举办的“红学讲座”上则列举了十四证,力辩所谓“太极红楼梦”乃违背常识之作,并严正批评“红学权威”周汝昌氏导演这一闹剧及其作伪、传伪的不良学风,兹将张国光的批评意见摘要如下:

  • 标签: 红楼梦 曹雪芹 周汝昌 太极理论 红学 批评
  • 简介:今年4月,中组部发出了《关于开展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与县委书记专题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要求在继续推进“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中,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以“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要内容,与县(市、区、旗)党委书记(以下简称县委书记)普遍开展一次专题谈心谈话活动。通知下发后,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31个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的领导班子成员共与2874名县委书记进行了专题谈心谈话,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 标签: 党委组织部 县委书记 谈话活动 不正之风 负责人 谈心
  • 简介: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受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但在具体适用中,实务界和理论界对“特有名称”的认定往往与通用名称发生混淆,究其原因在于,未能从动态角度分清二者的同源关系。另外,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来看,对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的保护采用的是“规制”方法。实践证明,这一方法所提供的保护是不充分的,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利用“权利化”方法保障经营者的利益。

  • 标签: 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特有名称 知名商品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 新思考
  • 简介:藏政办发[2013]58号(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标签: 不正之风办公室 办公厅转发 办公室纠风
  • 简介: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上.一种利益应受保护并不构成该利益的受损方获得民事救济的充分条件。商业机会虽然作为一种可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法益.但本身并非一种法定权利。而且交易的达成并非完全取决于单方意愿而需要交易双方的合意.因此他人可以自由参与竞争来争夺交易机会。竞争对手之间彼此进行商业机会的争夺是竞争的常态.也是市场竞争所鼓励和提倡的。对于同一交易机会而言,竞争对手之间一方有所得另一方即有所失。利益受损方要获得民事救济.还必须证明竞争对手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只有竞争对手在争夺商业机会时不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可以合理预期获得的商业机会.才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商业道德要按照特定商业领域中市场交易参与者即经济人的伦理标准来加以评判,它既不同于个人品德,也不能等同于一般的社会公德。所体现的是一种商业伦理。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要求的商业道德必须是公认的商业道德,是指特定商业领域普遍认知和接受的行为标准,具有公认性和一般性。即使在同一商业领域。由于是市场交易活动中的道德准则.公认的商业道德也应当是交易参与者共同并普遍认可的行为标准。不能仅从买方或者卖方、企业或者职工的单方立场来判断是否属于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到个案中的公认的商业道德.应当根据特定商业领域和个案情形(如特定行业的一般实践、行为后果、交易双方的主观状态和交易相对人的自愿选择等)具体分析确定。作为具有学习能力的劳动者.职工在企业工作的过程中必然会掌握和积累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知识、经验和技能。除属于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情形外。这些知识、经验和技能构成职工�

  • 标签: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食品进出口公司 反不正当竞争法 山东省 有限 侵犯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