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会计的审核工作内容很多,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是其中重要而又特殊的一项。这项工作矛盾很多,往往与领导、业务人员发生冲突。如何发挥会计审核的作用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完善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但目前有的单位,会计人员无明确的岗位责任制,会计机构长期无会计主管人员或财务负责人,而由非会计人员的行政领导兼任并担负审批审核工作;更有的单位出纳人员兼任稽核工作,各项业务收支到会计人员手中已成事实,会计的审核就形同虚设。因此,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并在会计人员中按任免程序指定会计主管人
简介:目前,对于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和有价票证(以下简称有价凭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具体规定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内容:(1)对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凭证,不论是否兑现,或者记名的有价凭证,票面价值已定并能即时兑现的,包括不需要证明手续即可提取货物的提货单等,均按票面额及可得收益一并计算;(2)记名的有价凭证,票面金额未定,如果已兑现的,按实际兑现财物的价值认定;尚未兑现的可作为情节认定;(3)不能即时兑现的记名有价凭证,或者能即时兑现的有价凭证已被销毁、丢弃,而失主可以通过挂失等方式避免损失的,票面数不作为定罪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