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村级治理行政化是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中的明显趋势,服务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村级治理行政化包含乡村关系行政科层化、村级事务行政化、村级规范化行政与技术治理等表现形式和运作机制。村级治理行政化是建立在治理资源和乡村权力配置结构性变化基础上的,村庄社会转型和治理转型是推动村级治理行政化的内在动力。乡村治理行政化在促进乡村治理规范化、提高乡村行政效率等方面具有一定促进作用,但是也造成了村级组织膨胀、自立性增强以及村庄治理缺位和基层信任危机,带来了行政消解自治的基层治理转型困境。因此,乡村治理转型要重塑行政与自治的均衡路径,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转型目标。
简介:近年来,以家庭适度规模经营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经营模式逐渐兴起。文章基于苏南农村的田野经验,发现家庭适度规模经营是在一定的自然条件、生产资料、劳动力与制度基础上,通过农地资源的集体统筹与优化配置,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服务与监管以及农业经营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较好实现了农业的机械化、规模化与标准化,具有灵活性、成本内部化、管理有效性、自组织性等独特优势,同时也面临过度规模化、生产成本上涨、经营结构单一,经营者文化资本有限、市场议价能力不足,收益不稳定等多元化风险。此种集体高度统筹的新型经营模式与农业现代化高度耦合,表明农业现代化与家庭承包经营并不是天然对立的,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家庭承包经营并未走向终结,其核心经验对于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并不具有普适性。
简介:针对城市化这一宏大社会流动过程,本文建构'区域性社会阶层结构'作为分析工具,分析了当前农民家庭的城市化实践及其特征。研究主要有以下发现:首先,农民家庭有标准的城市化和为之奋斗的过程具有跻身'三重中间位置'的阶层实践意涵;其次,农民的就近半城市化状态具有双重阶层属性,即处在该状态中的农民家庭虽然具有'三重中间位置'的阶层特征,但同时也并未脱离'底层农村有产者'的阶层位置;再次,大部分农民维持就近半城市化状态是为了避免沦为高度风险化的城市底层无产者;最后,在跻身'三重中间位置'的主体中,非精英农民家庭占有很大比例。基于以上认识,本研究进一步认为,目前农村社会结构留给底层的上升空间仍然存在且并不狭窄,这也是我国能在持续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维系社会总体稳定的重要根源。
简介:“社会治理的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学术研讨会,以“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为鹄的,以“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为导向,形成了具有创新意义、法理精神、实践导向的理论创见。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为坐标,展现为从“国家”到“社会”、从“管理”到“治理”、从“一治”到“多治”、从“传统”到“现代”、从“无法之治”到“良法善治”的多维度转型升级,表达为“社会治理为了人民”、“共建共治共享”、“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等多角度法理命题,勾勒出“枫桥经验”、“智慧城市”、“互联网治理”等多向度实践图景。研讨会描绘出大家之范、理论之盛、思想之境,更流露出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法理”与“政理”的交融之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