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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传统的法律效力理论认为,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不包括没有国家在内的社会关系。因而国家在以传统理念来实行社会管理时,越来越多的采用私法的方式来达到行政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私法主体的垄断地位。而第三人效力理论源起于德国,根据二战后的特殊背景,由民法典的思想熏陶,以及多年来司法判例的双重推动下逐步形成。

  • 标签: 第三人效力 宪法适用 德国基本法 基本权利 宪法司法化 宪法的规范对象
  • 简介:自我国继受前苏联的国有财产主体统一为国家以来,为了协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冲突,中央长期以来遂将部分国有财产的管理权转移予地方行使,但地方对其管理的国有财产的权属定性却一直备受关注,因国有企业事关中央与地方各自的经济状况,立法以及理论就首先对地方管理国有企业的权属定性进行关注.就地方管理国有企业的权属定性而言,我国对其理论历经了从分级管理到分级代表乃至分级所有的修正,但分级管理与分级代表仍然以固守国有企业财产主体统一为国家,并没有赋予地方对其享有所有权,所有权的权能欠缺无疑致使财产使用效率无法提高,国有财产流失也就较为严重,相反,赋予地方对其享有所有权,不仅有效地应对了实务中所存在的诸多弊端,也与现实中长期存在的地方已经对其享有所有权收益的事实相符,如此,我国未来立法应当予以采纳分级所有理论.当然,国有企业财产的分级所有往往对其他类型的国有财产主体修正具有示范性.

  • 标签: 国有企业 国有财产 国有 地方所有
  • 简介:虽然人权是当今世界一个非常强势的政治和伦理话语,但它一直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质疑。从19世纪的社会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的批评到当今社群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诘难,西方社会对人权的批判一直没有停止过。当代西方人权批判从如下四个相互关联的视角展开:一是道德批判;二是法律批判;三是政治批判;四是社会批判。鉴于存在上述批判,需要认真对待谁之人权、何种人权以及人权的道德局限问题,人权的理论与实践仍然是一个开放的命题。

  • 标签: 人权 社群主义 后现代主义
  • 简介:我国传统的教唆犯理论存在难以自圆其说的弊端:一、并非一切教唆行为在实践中都能按照教唆犯处理;二、要求教唆他人必须实施某一种具体犯罪才成立教唆犯与我国刑事立法实践不相符合;三、要求教唆犯对被教唆人的利事责任能力和主观故意作出判断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应对传统教唆理论进行改造,首先将现有的教唆犯概念一分为二,即教唆和唆使犯;其次,对分离出的教唆犯的基本构成条件进行重构。

  • 标签: 教唆犯 法实践 责任能力 刑事立法 犯罪 中国
  • 简介:经济法利益理论包括"社会本位论"和"利益均衡论",前者又分为"广义社会本位论"和"狭义社会本位论"。"广义社会本位论"与"利益均衡论"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二者都强调对各种利益的综合保护,而"狭义社会本位论"则强调经济法只维护社会利益。本文认为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的判断是准确的,但须警惕和反思"狭义社会本位论",并提出可以从本体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三个维度来建构和完善经济法的利益理论

  • 标签: 利益理论 社会本位 经济法
  • 简介:通过对哈特、拉兹和夏皮罗等实证主义学者的分析,本文试图勾勒出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面貌。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法律实证主义分别在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司法裁判理论方面展现了一以贯之的基本立场,即在回答法律是什么这一根本性问题时,无论是哈特的规则模式、拉兹的权威理论还是夏皮罗的规划理论,它们都可以归结为一种二阶理论;在如何认识法律的规范性方面,法律实证主义始终坚持认为一种客观的描述性方法是可能的;对于具体的司法裁判活动,法律实证主义提供了一种双层次理论

  • 标签: 法律实证主义 规则 规范性 规划理论
  • 简介:一、武汉教授“综合治理”理念概述1979年我国违法犯罪的人尽管不是很多,但是相较于十年动乱时期,仍是有很大幅度的增加,这对于我国经济建设等各项内容,造成了不利影响,对此学界针对如何控制和预防犯罪,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和仔细的探索。武汉教授的“综合治理”理念就是在这一历史背景条件下应运而生的。

  • 标签: 治理 教授 武汉 违法犯罪 经济建设 不利影响
  • 简介:公物制度的存在必然以特定的理论为支撑,籍此获得理论上的"正当性",为构建现实的制度提供观念层次上的基础。囿于各国的文化和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公物利用的理论基础也呈现出各自的特色。目前,公物利用的理论基础主要存在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所有权说和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的公共信托理论这两种迥然有别的学说。结合我国的现实,应当在理念上坚持公共信托,而从具体制度建设上以修正所有权来架构公物制度。

  • 标签: 公物利用 公产所有权 修正的所有权 公共信托
  • 简介:船员劳动关系问题具有不同于其他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针对船员劳动关系的特点,对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等法律关系进行了辨析,认为船员与船员服务机构之间应建立劳动关系,船员与外籍船舶所有人之间的雇佣关系由准据法调整,船员与中国船舶所有人之间的雇佣关系或称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同时指出,有效的海事行政监管措施有助于确认并统一船员与船员服务机构之间的劳动关系.

  • 标签: 船员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 简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里,“以人为本”始终是其核心价值理念,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人为本的,但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以人为本”进行了科学的规定。“以人为本”之所以在当代中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并成为一种显性的实践观念,是因为“以人为本”对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了理论上的创新。

  • 标签: 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 理论创新
  • 简介:<正>上篇:恢复性司法制度化与刑事司法改革近几十年来,荷兰刑事司法领域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对于国际上的恢复性司法的著述和实践已经日渐熟悉,并且也已经有了一些开展"调解(Mediation)"和"会议(Conferencing)"的尝试。本文论述的主题是:当前的这些做法在多大程度上代表着对恢复性司法的初步制度化?为此,我们有必要从理论上对制度化的过程作一解读。在文章的前两个部分,我从社会学原理的角度讨论制度化的问题,进一步丰富我关于刑罚废除主义(PenalAbolitionism)的研究和论述。恢复性司法与刑罚废除主义有很多重要的差别,它并不是一场反对制度化的运动,毋宁说是一场旨在刑事司法改革的运动。随后,我从恢复性实践对于刑事司法体制的(现实的和潜在的)意义出发,来描述和分析荷兰当前的实践。在文章中,我区分了不从刑事司法的角度进行解读的(即非正式的)恢复性司法(第三部分)和或多或少地从刑事司法的角度进行解读的恢复性司法(第四部分)。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则处理两个问题:恢复性司法在多大程度上被制

  • 标签: 恢复性司法 刑事司法体制 理论与实践 刑事司法程序 刑事程序 公诉机关
  • 简介:国家所有权的行使,是国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通过代表人的积极行为,支配特定的客体,从而使所有权的利益得到实现的行为。国家所有权的行使是有权主体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经济学界的委托—代理理论不适合大陆法传统的当代中国。国有财产有多种类型,应当根据其性质和功能确立国有财产所有权行使的多元机制。国务院以外的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尤其是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矿产资源所有权,应当有法律的明文授权。国家所有权的行使者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

  • 标签: 国家所有权 行使 代表 主体 法定
  • 简介:国际法虽为天下之公器,但无往不具有民族文化之特征。国家的立场与理论是国际法良性发展的基础。当代世界国际法组织化、宪政化的客观趋势使得展示中国国际法理论具有可能性。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逐渐提高、在政治经济上的影响逐渐加强,导致了对于国际法话语权和理论的需求,而这与国际法中国理论的实际欠缺形成了巨大的反差。鉴于中国通过国际法律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并且通过学术积累初步形成了自身研究的根基,所以有可能通过理论界的自觉努力,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界的制度性沟通而构建中国国际法的特色理论、形成中国国际法实践的鲜明立场;与此同时,需要在思想观念、人才培养模式、制度设计、行为方式、语言的国际沟通、系统互动等各方面为形成中国国际理论进行努力。

  • 标签: 国际法 中国理论 构建 路径
  • 简介:新中国刑法的立法解释,一直处于相对薄弱的状态,进入21世纪的前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颁布了9件规范的刑法立法解释文本。目前的刑法立法解释主要集中于具体犯罪构成条件和新增罪名中的法律概念,缺乏量刑标准的解释。对于未来越来越频繁的刑法立法解释活动,为了适当地限制这种立法权力的行使,全面实现罪刑法定原则,应当强调其解释结果和解释程序的公正性,使刑法的立法解释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 标签: 刑法立法解释 历史演进 综合评析 完善建议
  • 简介:本文认为当前各种关于正义的规范理论都借用了程序正义的正义界定功能。这一正义界定功能有别于程序正义这一广义概念所具有的其他功能。文章通过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的正义理论例示了对正义界定功能的运用。文章的主旨认为,惟有对公平三个要素进行补充论证,对正义界定功能的运用才具有说服力。而从这一点着眼,各种正义理论常常是有缺陷的。

  • 标签: 程序正义 正义理论 正义界定功能 术语 契约论 对话理论
  • 简介:本文以代表制度的三大基本问题"代表谁""谁代表"和"如何代表"为线索,介绍和分析其基础性理论,并以英国历史与现实中的代表制度实践为例,揭示代表制基础理论内在的变迁与张力。对代表制的理论阐释和典型案例研究,不仅可以揭示代表制在历史演化过程中所表现的内在张力,凝聚现代民主代表制度所应持守的重叠性共识,也有利于厘清代表、选举与民主这三个重要议题间复杂且颇受争议的关系。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代表制与民主并不同源,但在现代社会已成为民主制度可行且可欲的落实方式。代表制并不必然与选举相连,但选举是现代社会中被代表者表达对代表同意的最重要途径。由于代表概念本身存在的二重性,以及在根本性政治社会想象上的分歧,代表制对于代表本身特点及其行为方式的要求存在内在紧张。这种紧张难以彻底调和,但应当纾解,其底线在于防止代表制对民主的潜在威胁。

  • 标签: 代表制 代表理论 英国历史 选举 民主
  • 简介:目前对于不作为参与主要存在两种思考路径:一是以义务犯理论为中心的路径,一是以法益侵害为中心的支配犯的路径。义务犯理论的解决路径与我国刑法的规定并不契合。在支配犯框架下思考不作为参与问题是正确的解决之道,但现有的支配犯下的各种观点多有不足。根据保证人义务的类型来判断正犯的区别理论有其可取之处,但需对其进行一定的修正,使其避免义务犯理论的通病,同时能够受到犯罪支配论的制约。不作为的参与的定性,应坚持修正的区别理论,即当保证人对被害人的无助状态存在保护支配时,保证人的不作为成立正犯;当保证人对作为人的侵害行为存在监护支配时,保证人的不作为成立共犯。

  • 标签: 不作为参与 义务犯 支配犯 修正的区别理论
  • 简介:<正>经济法学领域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形成了百家争呜的局面,涌现了众多的理论观点。在这些理论观点中,无论是纵横经济法论、纵向经济法论、计划经济法论、综合经济法论、学科经济法论,还是经济行政法论①,都是从不同角度,针对经济法制实践,作为各种立法对策而提出来的,都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但是,它们是否都能对我国的法

  • 标签: 经济法 经济行政法 纵向经济 学科经济法 计划经济 经济体制改革
  • 简介:被害人危险接受理论的主要内容是客观不法排除,同时又以危险的优越认知理论作为其补充。这导致其陷入体系性和逻辑性的困境。其实,无论是自我答责原理、被害人教义学等法哲学理论,还是共犯从属性套用理论、构成要件范围理论等均无法自圆其说。摆脱该困境的唯一办法是将归责排除的路径从客观方面转换至主观方面,即排除归责的根据是行为人对被害人自我保护的合理信赖。即使行为人认识到被害人接受危险,但如果从规范目的或者社会交往规范看仍无法合理信赖被害人能够避免损害,那么行为人仍应对损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 标签: 自陷风险 危险接受 信赖原则 自我答责 被害人教义学
  • 简介:涂尔干从社会学角度勾画出从压制性法到恢复性法的演化路径,学者们从理论与经验层面对其进行了批评与检验。理论层面的批评集中在道德法律同一论、法律演化理论的虚构性及其具体内容的缺漏三方面;经验层面的检验则对从压制性法到恢复性法的演化顺序提出了挑战。其实,理论层面的批评忽略了法律演化理论的道德批判目的并遗漏了文本细节,而经验层面的检验存在方法论上的局限并误读了涂尔干的理论。涂尔干注重理论建构而对事实作简化处理,确保了理论体系的明确性,为当下中国的法社会学研究树立了典范。

  • 标签: 法律演化理论 压制性法 恢复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