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3
246 个结果
  • 简介:学界主流观点不区分后买受人主观态度,主张一数卖所涉合同均有效欠缺法理,且对恶意串通的认定存在认识偏差。只要后买受人明知先买受人的存在,则后买卖合同相对无效。先买受人未取得标的所有权时,先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有权要求恶意的后买受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先买受人行使债权人撤销权除要求后买受人主观恶意外,还需以出卖人不履行合同难以承担违约责任为前提。根据《合同法》第151条出卖人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规定,恶意的后买受人未取得所有权时,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及先买受人要求后买受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时,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包含权利主体的预期利益在内。

  • 标签: 一物数卖 合同效力 恶意串通 权利救济
  • 简介:公示是涉及成本的经济行为,不同公示行为的成本、风险以及收益均有不同;而交易安全的辩护并不成立,因此强制性公示颇值反思。公示作为当事人降低风险的机制,应由市场主体自行选择。公示作为推定知悉制度,与实际知悉具有相同的核心逻辑,不宜与权变动硬性捆绑。公示规则应与实际知悉一并纳入知悉规则,并借助客观证明责任的方式加以表现。

  • 标签: 物权公示 成本 知悉规则 交易安全 客观证明责任
  • 简介:在运输毒品案件中,常常出现嫌疑人和毒品可疑人货分离的情况。而贩毒嫌疑人反侦察意识的提高,导致公安机关无法在物证的表面有效的提取到嫌疑人员的指纹,无法锁定谁是运输毒品的嫌疑人。笔者利用气质联用仪快速、简便地从指甲残留中检出海洛因、乙酰可待因和O-6单乙酰吗啡,从而辨别嫌疑人,推动案件的侦破,介绍如下。

  • 标签: 指甲残留物 海洛因 乙酰可待因 O-6单乙酰吗啡 毒品
  • 简介:【裁判要旨】物权法规定的建筑区划内公共空间的权利归属原则,突出了业主权益的保护,限制了他人擅自处理和改变公共区域用途的行为。以自然物理属性和功能用途来看,楼房的全体业主对楼房的顶端拥有建筑区分所有权。未经楼房全体业主同意,任何擅自处理和改变楼房顶端使用权的行为,均构成对业主权益的妨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标签: 业主权益 物上请求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性质 权属 权利归属
  • 简介:利用紫外光谱法和一阶导数光谱法对不同树种及同种树不同产地的阔叶木木屑的浸提分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不同树种、同树种不同产地阔叶木木屑浸提的紫外光谱图中。吸收峰的峰数、峰形有一定的差异:一阶导数光谱图中。正、负峰的峰数、峰位、峰形及振幅值的比值差异显著.据此可对阔叶木木屑进行种类的鉴别。

  • 标签: 阔叶木 浸提物 紫外光谱 导数光谱
  • 简介:由于善意取得制度本身的缺陷,无法充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其保护第三人利益的功能不如公示公信原则周密。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与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均坚持权变动须经公示,且权公示具有公信力,二者在保护第三人利益方面具有一致性,但两者之间无法相互替代。他们具有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权行为理论的区分原则和抽象原则为权变动的公示以及公示的公信力提供了理论依据。应以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为基础,以公示公信制度为原则,以善意取得制度为补充构建我国物权法的第三人保护制度。

  • 标签: 物权变动 善意取得制度 公示公信原则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 简介: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担保权不消灭,但担保人能依债务人之时效抗辩对抗担保权人。担保权人与担保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达成的担保权实现的协议不得因主债权诉讼时效已过而无效。《物权法》第202条可适用于质权和留置权,当事人关于担保权行使期间的约定无效。

  • 标签: 担保物权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担保物权行使期间
  • 简介:与“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并列的中国出版界三大奖项之_的“第二届中华优秀出版奖”于近日揭晓。

  • 标签: 出版物 中华 生命 中国
  •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或UNCLOS)第288条第1款意义上之管辖权的法律依据而言,国家同意极为重要。这一观点尤其适用于'混合争端',这类争端的特征是:它们不限于《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而是必然要求司法机关裁决不受公约直接规制的领土主权问题。在这种情况下,UNCLOS法庭必须先确定争端的相对权重。如果争端的重点明显不在于《公约》的解释和适用上,那么法庭必须拒绝实施管辖权。《公约》第287条第1款意义上的所有争端解决程序都应该就管辖权的限制发展出一套统一的方法,并遵循之,以实现必要的法律确定性。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管辖权 混合争端
  • 简介:德国工业大学的科学家发明了一种袖珍激光器,它能发现和确定位于地下的物质。其中包括金属和爆炸。这种激光器的外观很像普通探雷器的探棒,其工作原理是激光辐射光谱分析。

  • 标签: 激光器 激光辐射 外观 问世 发明 爆炸物
  • 简介:罗马法上的要合同类型是以古典法时期的界定为模本的。尽管在后古典法时期,在罗马帝国的东部和西部,要合同类型是不同的,但其界定并未突破前代定制:要合同以交付为其理论硬核。中世纪一定时期内的要合同理论将无名合同也解释为要合同,这是为了迂回地解决无名合同的拘束力问题。但该理论随后即被抛弃了。现在一些学者认为要合同的范畴还包括那些“完成其他给付”合同才成立的类型的主张,既没有罗马法的根基,也没有其他更完善的理论依据和任何可以想见的现实依据,应彻底抛弃。我国民事立法应对要合同的类型及其界定遵循罗马法传统,以交付为其本质要素,不扩大要合同的类型。

  • 标签: 要物合同 无名合同 罗马法 类型演进
  • 简介:权担保制度是市场经济法制是否完善的根本性标志,在我国权担保制度已融入经济金融生活,调节与规范经济金融的作用日益显现,而优先受偿权是担保权的核心。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担保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的例外规定的梳理与分析,提示债权人注意和避免担保权在实现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困难与障碍,以期更好地维护其自身权益。

  • 标签: 担保物权 优先受偿例外
  • 简介:抢夺罪是指行为人利用或者致使被害人不及抗拒的状态,实施“强力”或者“平和”手段“公然”拿走被害人财物的行为,而盗窃罪则是一种秘行犯,因此界分二者的根本标准在于其取财方式“公然”与否。盗窃未遂时明知被当场发现后继续拿逃跑的行为已由“秘密”转向“公然”,符合于抢夺罪的构成要件,而抢夺罪的罪质重于盗窃罪,对此应以抢夺罪论处。

  • 标签: 行为定性 盗窃案 抢夺罪 根本标准 盗窃未遂 构成要件
  • 简介:2011年10月我驾车回老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因视线不好撞上了公路上一条被遗落的轮胎。由于事发突然,我来不及采取适当的避险方式就撞在了高速公路中央隔离护栏上,造成我受伤及轿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认定我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但我认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请问,事故责任应如何划分?

  • 标签: 交通事故责任 高速公路 有限责任 事故认定 次要责任 全部责任
  • 简介:国际法缺失对国际海运危险在海运阶段的有效管制,危险越界转移对有关沿海国的海域环境构成严重的潜在损害威胁。由于欠缺早期和实时的情报资料,各国的海洋环境损害应急程序呈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和低效性。基于现有的环境和海事法制以及最佳可用技术和实践,探讨在港口国监督体系内针对这类危险及其载运船舶,建立起包括"事先知情—实时报告和连续跟踪—应急预警"在内的联合海上监视机制。

  • 标签: 国际海运危险物 联合海上监视机制 港口国监督体系
  • 简介:一、基本案情:1995年A房地产开发公司修建了一综合楼。林某等人购买了该综合楼的部分住房和门面。1997年8月,该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约定:该公司用该综合楼房屋10套、门面11个、负楼房屋、底层房屋和该综合楼后边的土地使用权作价抵偿其所欠银行的债务。2000年3月,银行将该笔债权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

  • 标签: 过户登记 房地产开发公司 不动产 权利 资产管理公司 土地使用权
  • 简介:一、问题提出:非法占有之的难点与争点私有财产权作为人类文明的内在组成部分,对于世俗社会中人所生活的各方面都产生重大影响,与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发展具有紧密的联系。在现代国家中,日益增多的财产犯罪取代了暴力犯罪成为社会中犯罪的主要形式。~①财产犯罪案件所呈现的高发态势已成为我国当前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赃物、违禁品等非法占有之被侵夺的'黑吃黑'现象时有出现。然而,透过这些常见的现象,难点在于不同价值

  • 标签: 中的法 保护非法占有 法益
  • 简介:民法典有其内在与外在体系,“意思自治”属于民法典的内在体系之一。我国民法典编纂的使命之一应该是按照体系化的方法,将现有的单行民事立法进行整理,去除逻辑上的矛盾,消除规范之间的冲突,修改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规范。但从现在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看,逻辑体系上的问题仍然存在,表现在:(1)“合同”的规则没有作为“公因式”规定在民法典的“总则编”以适用于所有的协议,而是保持了现行合同法的局部完整性,架空了“总则”,使其失去了应有的作用;(2)承认并区分“权”与“债权”,但却模糊“债权合意”与“权合意”。有时“债权合意”仅仅产生债权效果,但有的时候却直接产生“权效果”,但这些“权”又不能对抗第三人,使中国物权法上产生了许多“二权”。如果说,单行民事立法有某些“凑合”的因素,那么,在编纂民法典的过程中,就应该消除这些不协调因素,让法典成为规范统一、逻辑一致的杰作。

  • 标签: 法律行为 合同 债权合意 物权合意 登记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