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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医师执业的权利(一)医师权利的概念及特点医师的权利是指法律赋予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具有的一定权能,具体说是指在法律上允许医师在执业时具有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并要求病人相应地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保障,它包括如下三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医师在执业过程中,依法实施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和允许范围限度;二是医师在执业时,依法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限度和范围;三是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如若权益受到侵犯时,请求有关机关及时保护或救济的可能性。医师是社会中的一项特殊职业,由于其履行着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其权利不同一般

  • 标签: 医师执业 权利 义务
  • 简介:注意义务是法学理论中的一项重要概念,是侵权法上过错判断的核心要素和评价标准。中医诊疗客观上存在理论基础与现代医学不一致、中医诊断带有主观性、辨证论治过程难以还原等基本特征。在中医诊疗活动中也存在有注意义务,其来源主要是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医疗服务合同和先行行为。在一般注意义务上,主要包括:诊疗义务、医学文书制作和保管义务、告知义务;在特殊的注意义务上,主要包括:风险预防义务、保密义务和转诊义务

  • 标签: 中医 诊疗活动 注意义务
  • 简介:本文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面对因个人原因造成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该如何处理进行探讨,进而对我国生活饮用水安全领域立法现状进提出意见和建议。

  • 标签: 生活饮用水 污染 个人原因 行政执法
  • 简介:12月18日,2012年全国卫生系统医改办主任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卫生部医改办对2012年度全国医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包括北京市卫生局等11个省(区、市)和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等5个卫生部医改办成员单位,以及北京市卫生局医改办副主任高星等6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 标签: 信息工作 医改 北京市卫生局 卫生部 卫生系统 主任
  • 简介:患者Y因患胸、背部瘢痕疙瘩到某民营医院求治。该院接诊医师L认为可以考虑手术治疗。两天后,L医师对患者Y在局麻下进行了前胸及背部瘢痕疙瘩切除术,术后患者Y伤口感染,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

  • 标签: 医务人员 医疗事故争议 技术鉴定 医疗纠纷
  • 简介:2005年6月,某县广播局认为徐某未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擅自进行卫星地面设施安装,违反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决定对徐某处以4900元罚款。徐某认为《管理规定》并未对“个人为他人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设立处罚。因此,依法向县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县广播提交了两份未向徐某出示的依据,一份是国家广电局法规司于2002年8月20日作出的《关于对湖北省广播电视局有关请示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复函》规定,未经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论以任何方式(包括售后服务)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都属于擅自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有权依照《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予以行政处罚,另一份是上述湖北省广电局《处理意见》。

  • 标签: 卫星电视广播 设施管理 行政处罚 地面 接收 安装
  • 简介:1案例背景急诊科是医院院前抢救的急症诊疗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的急诊活动与患者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一旦出现问题,将造成较为严重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往往成为医患纠纷的多发环节。如何规范医院在急诊过程中的医疗活动始终都是各国在医疗卫生事业管理实践中所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各个国家、地区对医院急诊活动的调整和规范,虽因国情、体制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也有一些共通之处。

  • 标签: 急诊患者 医院 注意义务 太阳 医疗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事业
  • 简介:参酌两大法系的立法与司法经验,当患者生命健康处于"稍有迟延,危险必至"的紧急状况,而无法取得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结合国内相关立法现状,并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进行质疑与匡正,以期完善立法。

  • 标签: 知情同意权 紧急状态 豁免 立法完善
  • 简介:各市、州、县(市、区)人事局、法制办,省直各部门:近10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在各级人大、政协的支持与帮助下,全省县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制机构,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完成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复议应诉等工作任务,使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促进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构建“和谐湖北”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向前发展,省人事厅、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对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44个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张艳等81名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予以综合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 标签: 政府法制工作 法制办公室 先进个人 省人事厅 先进集体 表彰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以及卫生部印发的《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全国卫生系统自2001年起深入开展了“四五”普法活动。

  • 标签: 法制宣传教育 卫生系统 卫生部 先进个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全国人大常委会
  • 简介:2005年12月2日,湖北省人事厅和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以鄂人公奖[2005]40号文,对全省在政府法制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81位先进个人和44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这是十年来的第一次,因而备受关注,影响很大,本刊将陆续刊登有关重点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

  • 标签: 政府法制工作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先进事迹 食盐专营 盐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