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就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理论借鉴,实现路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谐税收征纳关系就是征纳税主体在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形成的成本低、效率高、双方和洽的征纳状态。其理论借鉴,一是公共财政理论;二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衡量标志:一是税收征纳双方的利益均衡;二是税收对经济影响的效应均衡。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实现路径:一是创新税收理论,税收的特征应重新界定为义务性、有偿性和确定性;二是着力开展税务文化建设;三是规范税收执法与服务;四是建立绩效考核和问责机制。
简介:关于财政本质与职能基础理论的讨论和经济转轨变型中财政职能的再认识,在现实生活中都必然服务于当前和今后我国财政职能调整定位思路的形成与对策的设计。在明确认识财政分配关系客观规定性和政府、财政职能共性、个性的基础上,可以更为具体地从以下三个层次形成在“两个转变”中财政职能调整定位的基本思路。古往今来,不论何种性质的国家,何种类型的财政,都有其职能上一律的共性部分,即满足政府国防、外交、行政管理和社会治安(公、检、法)等方面的支出需要,简言之,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这实际上成为财政分配顺序中的第一序位,是国家所独占的职能(当然,这种职能的正确行使,应当包括对政府机构的精干与效能等方面的要求)。其后
简介: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柔性行政方式的出现和日趋规范的运用,是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反映,是时代进步的必然选择,是推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文章结合当前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了新形势下基层税务机关改进和创新税务行政方式的具体思路和对策,要进一步转变税务行政理念和方式,在税务刚性行政的同时积极推进税务柔性行政,实现刚柔并济、法情交融,刚性保障、柔性为先,做到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善待和尊重纳税人,切实提高税务行政质效,积极推进法治型、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