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上海市作为我国最大的消费城市,为了加强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管理,从今年10月开始,上海市人民政府施行修改后的《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办法中新规定了市政府要设立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并负责制定与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相关的政策,协调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其他重大事宜。其下辖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这一做法对大中城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有相当的借鉴作用,相信我国其他城市亦将推出类似的政策,这就将对广大养殖场(户)及食品加工企业今后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提出更高的要求。现全文刊发此办法,以飨读者。
简介:三,全力促进畜禽水产品出口的对策(一)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和认证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参考国家优势农产品产业区划,扩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出口基地相结合,加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度.以大幅度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要建立健全产品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推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兽医操作规范(GV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体系(HACCP)、良好操作规范(GMP),卫生标准操作规范(SSOP)等科学生产加工管理体系。大力开展农产品认证,促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与国际认证认可相关组织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我国农产品认证的国际互认工作,支持国内认证机构开展符合进口市场要求的认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和扩大农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