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我肯定能削弱人们对于风险性信息的心理防御,增强信息说服效果,但当前对自我肯定会否引发过度反应尚不明确。为此设计了随机分配实验,通过回归与显著性区域检验发现:(1)自我肯定对风险性信息说服的促进作用随着防御反应增强而增强;(2)在低相关性接收者中,自我肯定能增强信息在防御反应较强接收者中的说服效果,并削弱过度反应,如过度恐惧情况;(3)在相关性较高的接收者中,自我肯定增强说服的作用不甚明显,甚至存在加剧高相关与高防御接收者对信息反应不足的情况。检验了自我肯定对风险性信息说服效果的边界条件,对自我肯定与风险性信息沟通理论形成补充;且指出了应用自我肯定方法的适用对象。
简介: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对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家庭服务行业规范化、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是保障家庭服务供给、提高家庭服务质量的重要基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济南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指出的要坚持以诚信为本、提高家政服务职业化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
简介:大众休闲时代,各类旅游投资、规划、活动如火如荼;各地节庆、古镇、主题街区竞相登场。经济效益的驱动之下,旅游“表象化”问题浮出水面。符号不得不尽可能简单化、表象化,作为一种商业模式,以最快的速度,在各地争相复制。①从符号学角度审视,旅游“表象化”的文化成因与符号体系的整体性有关。后现代学者詹姆逊,借用索绪尔的符号学理论,提出了指符、意符和参符三个要素。指符是指符号的物质形式,旅游过程中它刺激了游客的感官,使游客体验到愉悦,进而引导游客去了解,挖掘其背后所代表丰富的地域文化内涵,以体验到更深层次的愉悦;意符则是一个词在人们的思维中所引起的观念,在旅游过程中使人体验到的丰富文化内涵;参符,是指指符和意符所指明外在物体,是客观现实中的序列,②在旅游过程中体现为原生文化带来的深度体验,是符号的生命力所在。符号体系的三部分,作为整体环环相扣。环节间错位,甚至缺失,都可能成为旅游“表象化”的文化成因。
简介:民法总则设定专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彰显国家保障信息权益之态.纳税人涉税信息属信息范畴,理应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民法总则信息保护机制下的主体并不能有效涵盖税法意义上纳税主体,机构信息与个人信息的法益保护应具有同等性.机构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保障方面尚无上位法为依托,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一定风险.以纳税人享有信息权、具有涉税信息的各项民事权能为出发点,在借鉴民法总则个人信息保障机制基准上,厘定不同主体对涉税信息保护职责,在立法中以体系化的法律予以强化,建立专门信息执法监管机构负责涉税信息监管和纳税人信息权利宣传教育,赋予信息主体权利侵害的民事救济渠道,以图构建涵盖全体纳税人框架的涉税信息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