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三年来农民收入增幅持续回落,农产品滞销积压,耕地大量抛荒,近2亿农村剩余劳动力没有出路,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人心涣散,同时“三假”(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坑农事件屡屡发生,“三乱”(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屡禁不止,城市“三废”向农村大量倾泻,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自由泛滥,干群关系恶化,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分散的小农户没有进入社会化大市场的组织,缺少参与社会事务的平等机会和自身正当利益的保护组织。目前工人有工会,妇女有女联,商人有工商联,学生有学生会,个体户有个协,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组织,唯独9亿农民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组织,他们绝大多数已处于一种自然人状态,没有人保障他们的经济收入,也没有人管他们的思想状况,文化娱乐生活等。事实上,在当今中国社会,再没有一个群体象这群庞大的人群那样自由泱散,那样需要自己的组织,他们需要自己的利益组织,以争取市场交易中的平等机会,需要自己的谈判组织,以谋求与外部组织的平等对话;需要自己的服务组织,以减少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农民需要有自己的组织”,并通过国际比较指出:发达国家有农民的组织,中国也应该有。当前农村基层组织的职能大都已经异化,只有创建新的组织,才是真正的出路。
简介:村级组织建设问题,是当前农村工作中一个十分重要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建设好这级组织,对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农民群众中去,促进农村各项工作向前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笔者根据渠县的情况提出如下思考.1.坚持标准,竞争选配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村级组织有没有战斗力,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主要取决于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特别是要注意选配好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这两个干部选好了,就能带领整个村的工作.宋平同志在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指出,选拔党支部书记要坚持三条:一是有理想,政治上强,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坚决、认真;二是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怕吃亏,有献
简介:行贿犯罪作为一种腐败现象,其社会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由于转轨时期的特定条件,行贿犯罪有了新的动向,出现了有组织行贿犯罪的新情况,此类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引起法学界和执法机关的高度重视。笔者试就有组织行贿犯罪及预防作初步探讨。一、有组织行贿犯罪的概念和特征所谓有组织行贿犯罪,是指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有多人参与,有组织分工,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实施行贿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特征:1、犯罪组织一般由三人以上参加,有组织者、决策者、具体实施者,甚至还有专门掩护者。2、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如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后获得的经济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