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信截收是英国侦查机构和情报机构长期适用的高效秘密侦查手段,但却缺乏起码的法律依据。1984年.欧洲人权法院就Malonev.theUnitedKingdom一案所作的判决对推进英国通信截收的立法进程.促使英国《1985年通信截收法》的出台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985年通信截收法》的内容涉及通信截收之禁止;通信截收许可证的范围、签发、期间及其修正;隐私之保护;通信截收的法律监督及其违法通信截收的救济渠道等等。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英国((1985年通信截收法》存在不少缺陷,《2000年侦查权规制法》最终取而代之,从而使英国的通信截收制度更加完备和发达。
简介:气候变化议题作为国际环境法的热点问题,经历了从自然科学到社会科学的发展过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了其在国际法上的涵义和地位,即“全人类共同关注事项”。公约后的履约谈判伴随着重重困境,发展中国家所主张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一直受到理应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的抨击和阻挠。在国际环境法视角下,“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人均排放权”主张不仅需要继续加强,而且公平责任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和风险预防原则也应该持续并深入的应用到气候变化谈判中,以更好地应对发达国家提出的挑战。
简介:法院独立审判与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之间内在的紧张关系决定了检察监督立法的复杂性。新民事诉讼法检察监督的修改体现了全面监督与有限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检察监督的张弛有度。应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立法,将侵害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调解书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作为民事执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应明确检察建议的程序性规则,使之具有程序法特征。为确保裁判的稳定性,应严格限定“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申请抗诉事由的适用范围,并为当事人申请抗诉设定最长时限。检察监督的对象应仅限于法院的审判与执行行为。将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的协助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并寻求法理上的正当性,容易消解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作为法律监督者的原本的角色担当。
简介:2012年8月31日,现行《民事诉讼法》再度修改,鉴于司法确认在高效分流案件、彻底消弭纠纷方面的突出功能,司法确认制度首度被纳入民事诉讼法典,该法在其第十五章特别程序中新设专节用于规范"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司法确认重在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效衔接,意在发挥社会救济与公力救济的协作优势,其"多元合作、协力解纷"的核心理念完美呼应了我国目前"纠纷频发、诉讼爆炸"的社会现实。以《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改为背景,为助力我国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的早日实现,对司法确认制度之历史与现实、立法与实践、缺陷与完善做一全面剖析和深入探讨成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