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看到上市公司发布的大量盈利的利好信息,河南省鹿邑县一股民大把大把买入此公司股票,可事隔一年多后,证监会稽查部门向外披露,这些巨额利润子虚乌有,竟然是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顿时,原本上扬的股票哗哗下跌。于是,该股民气愤地将这家上市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股票缩水的一切损失,而造假上市公司认为,股市本身就有风险,股票下跌并不完全是由虚假陈述造成的。法院该如何判断虚假陈述与股票下跌之间的关系?如何科学计算虚假陈述引发的股票下跌与股市系统风险之间的损失额?最近,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江苏证券虚假信息第一案,并作出了终审判决,在全国首次在判决中认定了证券市场大盘因素即系统风险所致的损失。
简介:为应对日益增多的债务案件、适应社会经济变迁需要,南京国民政府对债务关系和此类案件审理作出了设计。这一设计突破了清代刑事引律例、民事随民俗的运作模式,开始将债务纠纷纳入了正规司法审判程序。实践中南京国民政府治下法院严格遵照法律设计原则进行审理,凸显了“法治”特征及南京国民政府司法改革的进步性。但其不足亦复存在:它试图消除债务案件的个体社会身份,将其纳入资本契约模式之下,而诸多制约因素却降低了它的运作效率;它试图制定法律并将债务纠纷为代表的民事案件纳入正式司法审判范畴,但却与社会实际发展状况不匹配,导致它过早依赖“法治”而忽视了法官的主动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贫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