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该《办法》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管理进行了统一的规范,还首次对金融机构开办衍生产品的准入条件和开办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强了衍生产品的准人管理。《办法》于200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简介:摘要:论文以期货、期权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以及定性、定量结合法,揭示了金融衍生品在投机和风险管理的应用上不可替代的优势,同时这些工具也蕴藏着巨大风险,需要投资者权衡收益和风险,制定恰当的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最后对如何做好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提出了可行性的的应对方法和建议。
简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一系列震动世界的金融危机接踵而来,而每一次危机和风波似乎都与诞生仅二十多年的金融衍生工具挂了钩。一时之间,金融衍生工具成为世界金融业争论的焦点。然而,正是在一片责难声中,金融衍生交易却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这种强劲的增长说明了衍生工具的存在自有其合理性。总体上讲,它为全社会参与商品与金融交易的机构和个人提供了廉价而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方式;为整个市场提供了指导生产与经营的均衡价格;为投资者提供了以小博大的理财工具;为管理当局提供了调控市场的有效手段。正如我国著名金融学家曾康霖所言:“衍生工具就像火一样,火本身并没有罪,关键是如何使用。”随着越来越多的会计主体参与金融衍生工具的
简介:<正>金融衍生工具既是合同又是财产,既具备对人权的特点,又具备对世权的特点。金融衍生工具正是表彰传统物权二分体系局限性的最佳案例之一。一、对人权与对世权之分一直以来,成文法和普通法都确认某些"对抗全世界"的法律权利,以及另外一些只能够对抗特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权利;前者称为"对世权",后者称为"对人权"。①成文法在绝对权与相对权方面的区分,与荚美法对人权与对世权的区分是相似的。对世权由于具备排他效力,相对于对人权来说,信息成本更低。成文法上,合同法与财产法造就了物、债二分的概念体系。在权利体系中,以物权和债权最为重要。物权者,直接以物(或权利)之支配为标的之权利;债权者,以特定人之行为或不行为为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