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四川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四川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请求批准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川府[1999]34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0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