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为了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定: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199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