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期待持续深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在中国,对居民住房征收房产税一直存有两大障碍:既得利益格局以及税收征管机制。从2011年1月28日起在沪渝两市试点的房产税,由于选择了以新购住房(而非所有住房)为主要征税对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绕开了既得利益格局,使得试点得以启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经济》 2011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