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据合法性的证明——兼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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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在于证据的合法性如何证明。根据立法规定,侦查人员或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是主要的证明方式,但这种证明方式在实践中可能使证明变为一种缺乏说服力的单方面“说明”,建议《草案》给予必要的完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