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地方法制的功能结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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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统治超大型国家的需要,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结构。地方法制的存在成为国家的必然选择。统一的法律与不同习俗之间的矛盾,是贯穿地方法制历史演变的重要线索。其发展的历史趋势是: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由粗疏而越来越严密,地区性特别法成为主要形式。地方法制的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省例的形成便是这种规范化的结果。同时,官府与民间的互动在地方社会秩序形成与维系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方法学》 2012年1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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