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督导办负责人谈《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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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教育部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近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教育部督导办负责人。1.《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有什么意义?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性任务,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的目标。为贯彻落实纲要目标,2011年教育部与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明确了分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当前,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是义务教育发展的两大核心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也成为新时期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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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基础教育改革动态》 2012年14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