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度的选举权——基于霍菲尔德权利理论的一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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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选举权包含多种法规范上的地位和关系,可看作一个有关选举的权利束。按照霍菲尔德的权利理论,可以从权力、自由、豁免和求四个维度来理解选举权。在权力维度上,选举权意味着对授权和代表关系的法律控制力,选民行使选举权的结果便是授权和代表关系的形成、变动和消灭。在自由维度上,选举权意味着个人有权自由地行使选举权力,不受国家、组织和他人的干涉。在豁免维度上,选举权意味着公民有不受约束的选举自由,国家没有不当干预选举自由的权力。求维度的选举权与其他维度的选举权紧密相连,它以选举权之权力、自由和豁免三素为主张对象,在一定意义上,其他维度的选举权只有与求维度的选举权结合起来,才能变得更有力、更具有可实现性。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14年1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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