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让学”过程中教师如何“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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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为主体”的精髓是把课堂还给学生,把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提高学生完成学业的效能,保证课堂教学的质量,它不但关注学生今天的发展,更加关注学生将来的发展。基于此,“学为主体”中的“让学”,是要求教师必须有丰富的知识,极其敏锐的课堂反应能力,必须做到以学生为本,心中有学生,让出“重复、低效、繁琐”的教的时间,还给学生“白读、自问、自悟”的学的时间,致力于构建开放而有活力的“学堂”。本文就学生的学习活动探讨“让学”中教师的“放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教学研究》 2014年3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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