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单位、职业打似人是消费者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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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接上期)三、职业打假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人,不是消费者本次修改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商业企业》 2014年4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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