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制度的程序困境及其完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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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新民诉法对诉前保全制度的修订关于诉前保全制度,2012年《民事诉讼法》(以下称新民诉法)第101条在2007年《民事诉讼法》(以下称旧民诉法)第93条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一是增加了行为保全的规定。新民诉法第100条规定,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对一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这一规定当然适用于第101条规定的诉前保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特区法坛》 2014年8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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