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制度的现实困境与重构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是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实践中,该制度存在着听取意见数量少、法定程序不完善、律师参与有效性不足、律师意见质量不高等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在重构告知、听取、审查决定、结果反馈等程序的基础上,加强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沟通,做好检察机关内部职能部门相互衔接,不断完善该制度。
作者 汪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检察》 2014年4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