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长挪用土地补偿款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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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唐某系白水乡某村村民小组组长(非村委会成员)。因新建白水乡团结堰大桥占用该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对村民给予补偿。县政府安排白水乡政府负责修桥所涉及的新增用地、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民事协调等工作。2014年6月27日,白水乡党委会研究决定委托村民小组组长唐某把土地补偿款发放到各户。
作者 张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8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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