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行种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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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充分调动产棉花及棉农种棉的积极性,辽宁省政府最近发出通知:一、从今年新棉上市起,在国家规定收购价每担标准级皮棉goo元的基础上,由用棉生产企业实行价外补贴,每担补贴iso元。任何单位不得在国家和省规定之外自行增加流通环节费用,加重企业负担;棉花调拨奖励金(每担30元)由用棉地区承担。棉花调拨奖励金原则上由产棉区县级政府用于当地发展棉花生产,专款专用,继续实行棉花地膜覆盖补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政策》 1995年7期
出版日期 1995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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