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态设计中线条的视知觉因素和社会文化心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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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导论(一)形态设计师的职责设计的过程是一个整合的过程,由两个大的方面来完成:设计的内容、设计的形式。对于形态设计师而言,设计的内容,往往是设计的外入因素,是既定的,其要求来源于设计的客户或客观的功能需求,作为内核是已经被界定下来。设计形态是形态设计师可变动的因素,是在设计内容的基础上加入的形态的文化外盒;是一个必需加入的文化中介和附加的文化嵌套。文化嵌套是形态设计的本体部分,亦是形态中最可扩展的一部分内容,亦即是形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大艺术》 2007年1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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