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比喻,又叫“譬喻”,俗称“打比方”,是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修辞手法。《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中正式提到“修辞”是在第四学段(7-9年级)阅读部分第13项:了解常用的修辞方法,体会它们在课文中的表达效果。在这之前的各学段并未提及修辞的要求,甚至还在评价建议中明确提出“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而事实上,在小学各级段配套练习乃至命题检测中,常常看到对比喻修辞的考查。从学生的实际表达能力来看,虽然教师们在随文教学时多有渗透,但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
出版日期
2016年10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