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股份合作制:实现农业“第二次飞跃”的有效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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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70年代末开始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重大变革,其中心内容是由原来集体统一经营的人民公社体制改变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随着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地经营制度必然要进一步改革,实现“第二个飞跃”,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由“低水平的集体经济发展成为高水平的集体经济”。80年代后期开始,全国各地对农业“第二个飞跃”的实现形式进行了多方面的试点,其中90年代初,在一些沿海地区和城市郊区,如浙江、广东和福建等地开始把股份合作制引入农地经营体制,形成农地股份合作制,收得较好的效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开放潮》 1998年7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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