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里老人理讼制度的兴起与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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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大一统中原王朝。作为皇朝的开创者,明太祖朱元璋认识到基层社会的良好治理对整个帝国的安稳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在正式的法律制度,即律、令之外,颁行"榜文",通过皇帝的教导,引导治下的人民共同遵守帝国的新秩序。尤其是创设了里老人理讼制度,通过《教民榜文》赋予老人、里甲解决民间纠纷的权威,使明代的调解在中国的调解传统中独树一帜。
作者 刘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调解》 2017年7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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