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资转移手续的一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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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调动工作,原单位要办好工资转移手续。但目前人事调动所用的工资介绍信无统一格式,所盖公章也不统一,有的只用财务专用章,有的用单位公章。为了防止出现差错,给投机取巧者以可乘之机,我认为要统一规定工资转移手续。工资转移介绍信必须说明工资级别、金额及有关事项(如工龄、附加工资、原单位发给工资截止日期等)。并由人事及会计人员审核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财会月刊》 1987年1期
出版日期 198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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