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项企业评比活动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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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中宜部、国家经贸委、外交部、监察部、国务院港澳办、国家工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对企业进行乱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报》。通报指出,近两年来,我国仍有一些社团组织未经批准,举办对企业的评比活动。或以推荐、排序、认定、上榜、宣传介绍、公布调查结果等形式,搞变相评比活动;一些经营性机构通过变相评比活动牟取暴利;个别在境外注册的组织到内地举办评奖活动,向企业索取高额费用,有的甚至采取瞒骗的手段,引诱企业出钱买“假奖”。十项乱评比活动为:1、“中国企业最佳商誉”等级确认活动;2、“名牌商品”介绍活动;3、“中国市场行业第一企业”推展宣传活动;4、“中华驰名品牌认证活动;5、“中国名牌发展奖评选活动;6、“97年市场品牌调查评价活动;7、“中国市场商品(服务)顾客满意度”调查暨宣传发布活动;8、“中国公认名牌”认证发布活动;9、“中国城市主导晶牌竞争力”调查发布活动: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河南税务》 1998年5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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