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融资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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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中央《提出,一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一有、使用一、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功能,允许承包一土地的经资。一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干部,笔者对此感触较深。本文就如何盘活农村沉睡已久的"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宅一基地使用一权),充分发挥其融资功能,进而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等内容,谈一点个人粗一浅认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当代农村财经》 2015年6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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