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二次修正草案亲属拒证权规定的社会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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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刑事诉讼法二次修正草案关于亲属拒证权的规定,意味着我国强制出庭制度条款将不再适用于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反映了现代刑事诉讼理念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相兼顾的精神,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价值。【关键词】刑诉法二次修正草案亲属拒证权社会经济价值【中图分类号】D915.3【文献标识码】A中国独有的社会经济条件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逻辑起点。刑事诉讼法二次修正草案亲属拒证权的规定,即源于其本身独有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一、亲属拒证权制度的社会价值中国古代的亲属拒证权制度,从提出到西汉时正式成为法律,历经两千多年的历史,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为中国古代法律伦理化的重要体现,亲亲相隐有着其不可忽视的历史合理性。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制与经济(上)》 2012年3月
出版日期 2012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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