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取得的重大成就,社会在不断进步,城市在不断发展,许多非省会城市的地级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运营迅猛发展。由于我国尚未出台国家级的、统一的城市轨道交通执法法规,大多数经济发达的地级市无地方立法权。因此,地级市城市轨道交通的执法是各城市不断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从城市轨道交通执法主体、内容、依据和方式方面进行了分析,建立了执法模式评价体系,对地级市城市轨道交通执法模式选择及先期工作提出了一定指导意见。
出版日期
201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