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现行公司设立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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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公司设立的规定,在价值取向上存在着重安全而轻效率,实施中重事前控制而轻事后监管。如何从法律监督、公司自治和社会监管三方面对公司成立后进行有效监管,在公司法中实现交易公平与交易效率的最佳结合,保障公司人格健全发展和社会经济稳步前进,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平原大学学报》 2004年6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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