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三万多 自毁前程后悔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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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固县原房管所所长魏志君,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于1990年12月至1995年10月期间,先后五次接受承包房管所修建工程的包工头杨××、李×等人贿赂款37500元。最近,城固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开除魏志君党籍,撤销其房管所所长职务,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党风与廉政》 2000年4期
出版日期 2000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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