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员工培训费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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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为保障职工培训经费,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作为专款专用。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对全国40个城市、1.8万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力需求状况调查时得知,目前我国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明显不足,仅占员工工资总额的1.4%,
作者 米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青年研究》 2005年4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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