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与新型警方公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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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警方公共关系是公共关系基本原理、方法与公安管理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以提高警方自身影响力为基点,促进警察组织和公众良性互动,争取获得最大社会效益的一种管理职能和活动.枫桥警务实践作为"枫桥经验"的实现形式之一,始终强调依靠和组织群众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与警方公共关系具有共性功能.枫桥警务模式作为警方公共关系的一种积极探索和实践,对构建新型警方公共关系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4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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