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病诊断标准体系中观察对象的相关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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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目的对我国职业病诊断标准体系中观察对象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观察对象的概念,正确处理相关问题,减少争议。方法对职业病诊断标准中观察对象的概念和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结果观察对象不属于法定职业病,概念不确定、违反法制统一性、增加法律实施和劳动者维权难度。结论取消诊断标准中观察对象的有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这部分劳动者应有的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后续检查可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出处 《世界复合医学》 2019年05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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