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享有教案著作权学校不当处理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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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0年1月,高丽娅调入重庆市四公里小学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四公里小学规定,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在课前备课,编写教案,并在每学期期末向学校上交教案备学校检查。从1990年至2002年,高丽娅先后上交教案本48册。在高丽娅提出要求返还教案本后,四公里小学曾返还给高丽娅教案本4册,其余均已被销毁或变卖了。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基础教育》 2006年2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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